子女投靠父母、父母投靠子女、夫妻配偶投靠,入户广州条件分享

2021-04-26    编辑:小管家
【子女投靠父母,入户广州条件】
 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,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:
 
  1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。属随继父(母)入户的,其母(父)与继父(母)应结婚满2年以上;
 
  2、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,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,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,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。
 
【父母投靠子女,入户广州条件】
 
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,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:
 
  1、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,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,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。
 
  2、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,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。但是,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,或者子女在国(境)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,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。
 
  3、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。
 
 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,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,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。
 
【夫妻配偶投靠,入户广州条件】
 
 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,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:
 
  1、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;
 
  2、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;
 
  3、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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